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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与能源学院教学运行管理规定(暂行)

作者:李品将  发布时间:2016-05-26  访问次数:[]

在教学管理中,教学运行管理是按学分制教学计划实施对教学的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它包括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师生相互配合的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和以院教学管理部门为主体进行的教学行政管理。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保持良好稳定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体程序

教学运行管理工作总体程序为:

1任务下达:教务处→教学单位→教研室(实验室);

2信息反馈:教研室(实验室)→教学单位→教务处。

二、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修订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2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由我院组织有关教研室(实验室)完成,经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审定,主管院长审批后,由教务处正式印发执行。

3我院根据学分制教学计划编制学期教学任务书并下达到各教研室,各教研室核实学期教学任务书并安排任课教师,根据核实后的学期教学任务书编制课程安排表,教师和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课程安排;课程安排发布后,原则上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应由教研室提出申请,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核同意后再作调整。

4教学计划由我院教学秘书在学院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三、教学大纲

1教研室根据教学计划,按统一的教学大纲编写体例和要求,制定各课程教学大纲。

2教学大纲的编写必须经教研室或实验室集体讨论研究,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大纲编写后,需经教研室主任审核,报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批准,报送由教务处审批后统一付印实行。

四、课程标准

根据学分制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目标制定课程标准。凡列入学分制教学计划的各门课程,均应在开课前根据学校规定组织教研室和相关任课教师制定课程标准及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课程标准经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核同意后纳入教学档案。课程标准的变动,应经教研室主任和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同意并上报教务处审批。

五、任课资格

1必修课、专业限选课教师任课资格:承担必修课、专业限选课教学的教师应具备教师资格。

2公共选修课教师任课资格:承担公共选修课教学的教师应具备教师资格;如有特殊需要,须经课程所在系考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六、调课、代课管理

调、代课管理:课堂教学严格执行已排定的课程表,不得随意调课、停课或增减课时,如因特殊情况需作变动,应由任课教师填写“许昌学院‘调课单’或,调课、代课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核,报学校教务处审批;擅自调课、代课、停课,按教学事故处理。  

七、课堂教学、实践教学

1课堂讲授是向学生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最基本的教学形式。课堂讲授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贯彻教书育人、理论联系实际、因材施教、传授知识与能力培养相结合等原则,及时反映专业领域的新成就。

2课堂讨论是帮助学生发展思维、培养能力的教学形式,课堂讨论时教师要发挥引导作用,避免放任自流。

3习题课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帮助学生掌握基本概念,培养其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教学形式。习题课要贯彻精讲多练和启发诱导的原则。

4实验课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每门实验课应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积极改进实验教学办法,提高实验课教学质量。

5实习是实现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应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实习大纲、计划,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毕业设计(论文)、顶岗实习、工学结合实习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照学校制定的毕业设计(论文)等相关管理办法组织和实施。

八、考核及成绩管理

对学生进行学业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的又一重要环节。考核既是对学生学习情况的检查,也是对教师教学效果的检验。

1在组织考核时,要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考试的有关规定,认真抓好考试命题、考试纪律、阅卷评分和试题质量分析等环节,使考试能较真实地反映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情况。

2每次考试后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提交纸质成绩单以作存根。

3教师应积极探索考试办法的改革,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度。

4审核毕业学生的学分构成,必修课、选修课最低学分不得低于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教务处负责审核毕业学生课程合格情况。

九、教学检查

1期中教学检查。教学检查是了解和掌握教师执行教学计划、教学质量的一个有效途径。应按照学校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实施期中教学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教学督导。教学督导是在学院行政领导下,配合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开展教学督导工作,代表学院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调研、评估、指导。保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有关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促进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1)教学督导组的主要任务是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检查教学活动的开展情况,为学院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建议和决策咨询;督促教师加强师德修养,敬业乐教。

2)教学督导组成人员由我院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担任,按学校相关要求和安排开展工作。

十、教学资源管理

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物质保证。要作好教学资源的合理规划和配置,实验室、多媒体等管理人员要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

十一、教学档案管理

教学档案一般包括:教学文件、教务档案、教师业务档案等。教学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应明确教学档案内容、保存范围和时限,应充分使用现代化手段管理教学档案。

十二、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每学期开学初清理一次,其管理内容和管理办法应按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教研室管理

发挥教研室管理职能。教研室应根据学期制定的“教研室活动计划”,组织集体备课、公开教学、政治与业务学习和教学研究活动,定期组织检查和测评教师的教学进程和教学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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